近日,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苏州市吴中区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李某某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随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立案和多方调查取证,确认该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李某某存在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事实。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规定,针对该生产经营单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规定,针对从业人员李某某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查明从业人员李某某使用的假证是由其上家单位雇主覃某帮其购得,我局已将相关证据移送吴中公安分局,追究覃某刑事责任。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加大对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相关证据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呼吁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尊重知识、尊重秩序,参加正规特种作业培训,聘用合规持证人员,相互监督,共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