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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高”后,还能坐飞机吗?
原创 江小法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收录于合集 #光影执行2023 17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然而,现实中有不少“老赖”通过“黄牛”来突破“限高令”,引起群众的强烈反感。这类行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人民法院的处罚。
被“限高”后,还能合法坐飞机吗?
潘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后,双方在和解协议中约定,刘某分期还款,还款结束之前,不解除对被执行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今年8月初,被执行人刘某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对其限制高消费的强制措施,允许其购买机票前往外地。
经调查,刘某因工作需要,要前往昆明参加考试、学习培训。
南京到昆明的火车有G字头的高铁和普通列车,G字头的高铁也是不容许“限高”人员乘坐的,而普通列车需要37.5个小时!
南京飞往昆明仅需要3个小时左右。
从路途花费的时间上来看,被执行人申请暂时解除“限高”措施是合情合理的。
在验证刘某参加培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后,结合其前期履约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查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给予其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期间。
法院研究决定暂时解除被执行人的限高措施。
法官提醒
法院出于善意文明的理念,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前期履行情况和生活工作需要,对其临时解除限高令。
但是,如果发生虚假提供证据或者违背承诺从事消费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严肃惩处,并对其再次申请,不再予以准许。任何被执行人不要试图通过“歪门邪道”来高消费,否则必将自食恶果。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标题:《被“限高”后,还能坐飞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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