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校外培训!巴南区教委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
限期办理办学许可的通告
按照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和市教委、市科技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要求,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未经教育部门行政许可,不得从事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培训活动。
请涉及以上培训范围、还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和“双减”政策出台前取得办学许可未经复核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于 2023年8月31日前到巴南区教委办理办学许可。
2023年8月31日后未取得办学许可,将不得再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含3-6岁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培训活动,否则将按照无证办学依法予以查处。
重庆市巴南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13日
来源/巴南区教委
编辑/张晓琳 责编/刘勇、朱琳 校对/徐妮 审核/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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