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开学!湛江这类未成年人有了“专门学校”
据悉,湛江市曙光学校位于麻章区疏港大道99号,即湛江市中小学德育基地内,是一所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的公办专门学校,实行寄宿制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的运行模式。学校办学规模120人(6个班、每班20人),现有教职员工22人、教官18人、驻校民警或干部17人,今年以3个班、每班20人的计划进行招生。
南方+ 刘梓薇 拍摄
湛江市曙光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统筹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未成年人的矫治工作,根据办学需求派驻民警或干部协助开展法制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将坚持构建体系与部门联动相结合、立足转化与强化矫治相结合、依法实施与保障权益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专门教育管理体制,推动专门教育与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等配套衔接,建立科学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并通过开展专业化的教育矫治措施,有效矫正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帮助他们回归普通学校、回归家庭、回归社会,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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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少年司法体系中具有“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特点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专门学校的建设和专门教育推进是湛江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的重要举措,更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迫切需要,必将更好地服务于未成人保护和预防未成人犯罪工作,对加快建设平安湛江、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意义重大。
据悉,对于年龄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湛江市曙光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者原就读学校向曙光学校提出申请,由曙光学校报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批;无监护人或监护资格有争议尚不能确定的,由《民法典》规定的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的组织及机构提出申请;对身份不明的未成年人,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可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曙光学校学生学籍可保留在原就读学校,也可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转入曙光学校;未在普通中小学生建立学籍且未完成义务教育的,由曙光学校建立学籍。
曙光学校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3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评估合格且在曙光学校义务教育或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的,可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也可由曙光学校根据学生特点,报经市教育局批准,自行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核合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发原学校或曙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参加中高考条件的,可用原就读学校学籍报名参加中高考。
【记者】刘梓薇
【通讯员】王健
【作者】 刘梓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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