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认定 住院期间即可办理——大庆市人民医院简化慢病认定流程,惠及住院患者
大庆市人民医院自2020年承办大庆市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以来,已经为大庆市参保患者办理慢性病及特病认定万余人次。
目前大庆市参保患者在大庆市人民医院提交慢性病及特殊疾病门诊待遇认定常规流程为:需提供市(县级)住院病历纸质版(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及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及信用承诺书,之后由医院组织鉴定专家对患者纸质病历及体检结果进行认定,申报成功后需等待1个月以上获知鉴定结果。
为更好的及时落实国家赋予的我市参保患者门诊相应疾病待遇,我院针对参保患者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待遇认定申报及鉴定流程进行了重新的梳理和进一步优化。 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我院患者住院期间,即可由住院病区首诊医生进行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的申报,由医院组织鉴定专家通过审阅我院电子病历系统及病区申报材料,对患者进行待遇认定工作。
此举大大缩短了患者必须出院结算后,到医院病案复印室打印纸质病历、并进行现场申报、等待待遇认定的时间成本,同时减少了患者打印病历及往返于家和医院之间的经济成本。
温馨提示
由于电子病历系统的局限性, 此项便捷简化流程只能针对大庆市本地参保患者在大庆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办理,在其他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仍须进行常规申报及认定流程。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慢性病鉴定常态化
工作操作流程示意图
参保患者有意向申报慢性病门诊待遇
到人民医院门诊大厅医保业务窗口
领取《门诊待遇申报表》
门诊挂号就诊慢病鉴定科
出诊医师根据申报病种
开具检查专用处方
辅助科室检查前确认实名验证
保证结果真实准确(三签字)
初审医师根据申报所需材料
确认是否满足申报条件
满足
↓↓↓
上交至医保业务窗口准备复审
不满足
↓↓↓
做好解释告知工作
按病种组织相应临床科室专家进行复审
通过
↓↓↓
资料存档并上报医保局进行终审
未通过
↓↓↓
资料存档
大庆市人民医院
微信号 dqsrm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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