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成了!大连首例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6月17日下午
一场相隔千里的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仪式
在大连市公证处正式启动
“零跑腿”办证
满足海外中国公民需求
大连市公证处通过视频连线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为旅居日本京都的陈先生成功办理继承相关事宜的委托公证。 这场跨国“云公证”仅用时30分钟,便捷高效的服务,让因疫情不便回国办理的陈先生连连点赞。
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长期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无法及时回国办理涉及人身关系和重大财产权益的公证文书。 自2022年5月5日起,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在65个中国驻外使领馆、94家国内公证机构试点实施,满足海外中国公民办理远程视频公证需要。
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
与大连市公证处分别入选
此次海外远程公证试点工作的
试点馆和试点公证机构
❖
为了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服务群众、满足旅居日本的中国公民办理公证的需求,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与大连市公证处于6月17日下午举行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总领事、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莅临现场共同见证公证全过程。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拓宽公证服务模式,在大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大连市公证处经过积极筹备,依托自主研发的 “大连智慧云公证”办证小程序,将原有的“大连市公证处网上服务中心”升级更名为 “大连市公证处互联网办证中心”,实现互联网技术与公证法律服务之间的智能融合。 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现与公证员面对面“实时签署”公证文书,节约当事人时间成本的同时保障公证效力不折损,打破了空间的壁垒。
此业务适用对象
业务范围
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当事人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不能直接与公证员交流的,不适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可申请办理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
事项包括
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
其中,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证机构办理关联公证事项时所需;
(2)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通过试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
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
(2)该处分遵循公平原则;
(3)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4)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本人在国内的银行账户。
本条微信由“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编辑制作
文字:莲钰蓉
资料:市公证处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王宇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