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围观!石河子市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迁入(保留)有奖励啦
快来围观!石河子市大中专院校学生
户籍迁入(保留)有奖励啦
为鼓励大中专院校(含八师石河子市范围内本专科院校)学生积极投身八师石河子市建设,去年,八师石河子市出台了《八师石河子市大中专院校学生户籍迁入(保留)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所指大中专院校学生包括:
(一)被八师石河子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疆外户籍学生;
(二)具有八师石河子市户籍,被疆外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八师石河子市每年给予其 300 元奖励直至毕业(奖励时间最长至博士研究生毕业):
(一)被八师石河子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疆外户籍学生,在入学同时将户籍迁入八师石河子市的;
(二)具有八师石河子市户籍被疆外大中专院校录取后,将户籍保留在八师石河子市的。
三、奖励操作办法:
由各街道办事处会同所在辖区大中专院校,每年向公安局提供入学新生及毕业学生名单;由教育局每年向公安局提供考入疆外大中专院校学生名单;由公安局根据名单对学生户籍情况进行核实;由财政局会同教育局、大中专院校和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兑现奖励。
四、奖励资金由八师石河子市财政予以保障。
五、《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适用于 2017 年秋季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
咨询电话:0993—2069328。
来源:石河子零距离
编辑:大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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