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永不再补办、7月1日可领取960元奖励金?权威部门释疑
济宁市全媒体辟谣平台3月8日讯 随着二孩政策放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将成为一种集体回忆。最近关于“独生子女证办理”传言在网上传播。
6月30日后独生子女证停止补办?没有截止期限
最近,这样的一条消息在网上广为流传,内容称“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证,沒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退出历史舞台。以后国家给这一代独生子女还有老人不少政策,大伙相互转吿,这个文件是全国的。”
6月30日后,独生子女证以后不能办理,这是真的吗?其实,大家不要过于慌张,自从国家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来,该说法就不断在微信、QQ群、论坛等社交媒体中传播。2017年平台记者就已证实,该说法是谣言!
据济宁市卫计委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孩并且符合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现在仍可以到所在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一孩且不再生育二孩的家庭不再给予办理独生子女证。
也就是说,“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凡是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其父母均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截止时间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每人每年可获960元奖金?谣言!
网传消息还称,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起可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并呼吁大家尽快去当地居委会确认,以免耽误领取奖励金。
如此言之凿凿的消息是真的吗?记者拨通了济宁市卫计委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消息为谣言。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确实享受奖励或者扶助,但并没有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且补助金额与网传消息不符合。
对于大家关心的奖励问题,工作人员解释到,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所谓“6月30日起的时间节点和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子虚乌有,纯属谣传,请大家切莫听信,谨防上当受骗。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