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是不是必须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没有要求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都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扩展资料不办理公证的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法律分析:出生公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出生地公证处办理。 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你好,出生公证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出生地公证处办理。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就可以了。把你家的户口本带上,别忘了。 如为了留学或移民,拿户口去公证处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书一般都是中英文本盖章签字)。国外正规(官方)留学或移民机构要求的出生证明就是出生公证书,内容是出生人的父母姓名和出生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地点。 如果已经有了独生子女证的话,只要去公正翻译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可以去自己的出生医院办理出生证明。
办理出生公证一般情况下是在户籍地办理的,如不方便回原籍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
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的身份证扫描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扫描件;
3、申请人的父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如父母亲有去世的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4、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材料:
①由户籍地派出所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出生证明信
②原出生公证书
③《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④《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
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成员关系证明(或常住人口基本信息表)或人事档案+父母亲结婚证
⑥亲子鉴定报告
要是大人的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小孩的在医院
不强制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公证
可以异地递交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