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别开错怎么处理?
发票纳税人识别号开错后,将原本错误的法票冲红后,再重新开具即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你开票信息有误,这个发票是不合规的发票快一年的话,你也要把这些发票通知对方冲红,重新开正确的发票给你入账的。
上个月的。税号错了你也不可能认证。1、你就给销方写一个退票说明,说明他把发票号开错了,你没有认证。盖上你的公章。连同发票给他寄回去,让他给你从开一张。销方就可以去自己的主管税务局开具《开具红字增殖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他就可以开红字发票,然后在给你开一张蓝字发票就可以了!
2、你自己去自己的主管税务局开具《开具红字增殖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然后寄给销方,让他给你从新开票。
由购买方还是由销售方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主要是看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否进行了认证操作。
如果已经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进行认证操作则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第018号)第三条规定执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http://www.chinatax.gov.cn/n480462/n481054/n584991/7832003.html
退回去让他们重开,至于手续方面你可以参照国税发07(18)号文件,这个文件是专门针对发票错开、冲红手续方面的,在网上查一下就有,如果你找不到,发消息给我,我传给你。冲红再重开不会有损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么,你要填写红字发票填写申请单,取得红字发票开具通知单.给对方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