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申请书递交到专利局之后,我们需要做些什么?需不需要代理机构?
一、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发明专利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这一点很多申请人都不知道,如果申请专利之初感觉不是很完善的话,建议选择代理机构的帮助,通过主动修改来完善。
二、办登、缴费和维持,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即可。专利授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缴存下一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专利局会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补缴,同时要缴纳滞纳金。期满未缴纳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要想顺利授权,并且在授权之后得到妥善的维持,以上的注意事项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想在这个阶段操心的话,建议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代为办理。